
导语: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旧《条例》予以修订完善。《条例》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背后都是管党治党的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认识再深化。为此,《清风德州》电视栏目推出系列报道,对《条例》新增或修改内容进行解读,今天播出第一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把"两个维护"细化具体化》。

画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画外:(一)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画外:(二)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画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画外:《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画外: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画外:(三)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画外:(四)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口播:此外,此次修订的《条例》还规定了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的首要分子从严处理,增加了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规定,并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诬告陷害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这些修改都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画外:2018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鲁炜的违纪行为中,首要一项便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据通报,鲁炜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画外: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有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形成利益集团,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权力;有的搞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有的“七个有之”集于一身,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人恶性难改……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案件表明,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不是个例,有的甚至十分严重。

编后:此次修订《条例》,通过充实完善部分条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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