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下面到了我们一起学《条例》时间。在工作纪律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共13条,新增1条,修改4条。其中,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增加了处分规定。

画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十九大党章明确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画外:此次修订《条例》,把党章、准则等党内法规提出的要求凝练为纪律,新增第一百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画外:对在上级检查、向上级汇报时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条例》在第一百二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画外:此外,《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第一百二十一条增加第二款:“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口播: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就像一堵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同人民群众分隔开。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画外:三都县是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信曾誓旦旦:“带领全国63%的水族人民脱贫就是天大的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他却换了一副面孔。2016年以来,三都县在建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27个,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梁嘉庚面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大搞形象工程。2017年8月30日,黔南州委、州政府对三都县委、县政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并“约法三章”,梁嘉庚口头答应却不执行。2018年6月22日,梁嘉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同期:(中共德州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 讲师 胡月玫)《条例》对以上问题作出明确的处分规定,是在新形势下推进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显示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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