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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9-01-11


2018年10月23日,德州市纪委监委、德州公安机关根据山东水云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实名举报,对有关问题展开调查、侦查。10月24日,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对举报涉及的刘某某、徐某某、张某某3人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0月26日,德州市纪委监委对案件涉及公职人员冯某某以涉嫌受贿罪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11月19日,公安机关经进一步侦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相关证据,认为刘某某、徐某某、张某某3人的行为涉嫌职务犯罪,不构成诈骗罪,遂将案件依法移送至德州市纪委监委。11月20日,德州市纪委监委对刘某某、徐某某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刘某某采取留置措施。11月29日,德州市纪委监委对张某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调查,刘某某、冯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请托人财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果),依据刑法第388条的规定,涉嫌受贿罪;徐某某、张某某与刘某某共谋并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共同受贿。涉案160万元由上述4人控制、使用,不涉及其他人员。

2019年1月8日,德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某某、冯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处分。1月9日,对刘某某、徐某某、冯某某、张某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德州市纪委监委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对反映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理,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共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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