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播】再过一天,就是中秋佳节了。每逢中秋,家的韵味格外浓厚。但这样一个中国传统节日,却成了部分人趁机送人情、拉关系的“良辰吉日”。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过节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要遵守党纪国法,不是什么月饼都能吃,什么饭局都能参加的。

【画外】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也就是说,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中秋节等节日向职工发放慰问品是可以的。不过,公职人员还是要注意,什么样的月饼不能吃,什么样的饭局不能参加呢?

【画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党纪条例,风清气正过节,月饼千万不能这样吃!

【画外】1.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2.公款购买月饼,给职工发福利;3.给单位职工发放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4.给单位职工发月饼,安排下属单位报销;5.购买月饼送礼后在单位报销。

【画外】再来看一下哪些饭局不能参加——1.违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公款吃喝;2.违规组织公款宴请;3.违规接受公款宴请;4.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5.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请。总之,领导干部赴“饭局”前要做到“三问”:谁埋单?和谁吃?在哪吃?对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自觉回避。

【口播】“逢节必查”已成为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拧紧查纠“四风”发条的重要手段。逢年过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还需注意哪些纪律“红线”呢?我们做了一个梳理。

1、行:假期出行,公车私用要不得。公车使用有着明确的制度规定:假期间,公车实行集中封停,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以备检查。领导干部一定要去除“不用白不用”的想法,将公车私用的念头关进“制度的笼子”。

2、聚:不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有的干部打着“老乡会”、“校友会”的幌子,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将正常的人际关系庸俗化、圈子化、派系化,让聚会变了味。领导干部要坚定思想立场,不图个人私利,不搞团团伙伙。

3、礼:警惕变形的“红包”。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收送礼品礼金转入“地下”,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充值点券等隐蔽性极强的方式送礼。领导干部要时刻警惕那些变形的“红包”,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口播】大家看过之后,是不是明白了呢?在这里要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心存敬畏,千万不要越过党纪国法的红线,不然追悔莫及。也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让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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