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工作报告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2018年以来查处问题7078起,处理9608人
9月28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监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惠民政策落实以及广大群众需求期盼,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报告介绍,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直接领导下,全市监察机关提高站位,统筹协调,不断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覆盖,“零容忍”查处,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分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防微杜渐,激励担当,精准使用宽严相济政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巩固拓展整治工作成效。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7078起,处理960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58批2029人次。
报告指出,当前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传导还不到位,相关领域制度机制建设还不完善,对监察机关开展常态化整治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全市监察机关将紧盯我市“十四五”规划关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各项任务,聚焦责任落实、群众“急难愁盼”、标本兼治和自身建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突出重点领域、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监督能力,推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