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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实施意见全面建设清廉德州
来源: 德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10-12


9月29日,市委印发《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德州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把清廉德州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以点带面抓好全域推进。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清明政治引领、清廉政府提质、清正干部培育、清朗社会共建四项工程,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指出,要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理论铸魂、政治生活固基、政治监督护航、正风肃纪攻坚行动,营造清明政治。要规范权力运行,深入开展权力运行阳光行动,依法行政改革,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涵养政商关系,建设清廉高效政府。要从严约束干部,深入开展选育高素质干部行动,严管“关键少数”,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年轻干部,健全干事创业保护机制,培育清正担当干部。要弘扬崇廉风尚,纵深开展廉洁文化深耕行动,以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家庭为重点,扎实开展“清廉+”创建活动,构建清朗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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