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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风廉政建设第八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巡察工作情况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6-08-24


  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6月22日至7月15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八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召开述廉述责会议、受理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集中巡察。巡察结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

  8月22日,第八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第八巡察组组长徐安国就落实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并讲话,第八巡察组副组长张玉臣宣读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反馈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八巡察组全体成员,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反馈意见指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问题、遵守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和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以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徐安国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正确对待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并以整改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孟祥刚表示,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狠抓整改落实,用好巡察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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