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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巡察组向市残联反馈巡察工作情况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04


  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6年8月17日至9月15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召开述廉述责会议、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市残联开展了集中巡察。巡察结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

  10月18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巡察组向市残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庆民宣读《对市残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反馈意见》并讲话,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莉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察局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反馈意见指出,市残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张庆民强调,巡察工作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新平台、新载体,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对问题进行扎实有效的整改是市残联的责任。市残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逐一对照检查,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扎实整改。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整改、督促整改。班子成员要主动对号入座,积极整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张莉表示,反馈意见指出了市残联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市残联党组将正确对待、认真梳理。对反馈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认真加以整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进行台账管理,逐条销号落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刚性制约,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促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上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市残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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