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反馈巡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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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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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6年8月17日至9月15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召开述廉述责会议、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市公安局开展了集中巡察。巡察结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
10月19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第三巡察组组长王立鲁宣读《对市公安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反馈意见》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松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察局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市公安局机关正科级以上干部,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及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反馈意见指出,市公安局在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等方面存在六大类13个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王立鲁要求,市公安局党委要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彻底整改到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将反腐败要求有机、有效、有力地融入到党员教育、干部选任、业务工作等日常工作。要健全落实长效机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切实解决好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强化作风养成,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力促市公安局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于松岩表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市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全面采纳。于松岩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要细化问题清单,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坚持铁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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