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七巡察组向市经济合作局反馈巡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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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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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6年8月18日至9月12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七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召开述廉述责会议、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市经济合作局开展了集中巡察。巡察结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
10月24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七巡察组向市经济合作局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第七巡察组组长解伟宣读《对市经济合作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反馈意见》并讲话,市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乔方红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第七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察局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市经济合作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反馈意见指出,市经济合作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解伟要求,市经济合作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增强敏锐性和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要见人、见事、见物,不能空对空。整改事项要与反馈问题一一“对账”,整个整改工作要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按照具体时间要求完成。要有彻底整改的决心,有持之以恒的定力,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干部群众要加强监督,主动参与,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乔方红表示,巡察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力,对我局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将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研究,按各科室职责,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反馈意见进行研究,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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