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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风廉政建设第八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巡察工作情况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04
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6年8月15日至9月14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八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召开述廉述责会议、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团市委开展了集中巡察。巡察结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
10月20日,市党风廉政建设第八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第八巡察组组长徐安国宣读《对团市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的反馈意见》并讲话,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王成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第八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察局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反馈意见指出,团市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徐安国要求,团市委党组要正确对待巡察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反馈的意见梳理分类,抓好任务分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以整改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王成表示,团市委党组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主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把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在做好整改的同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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