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禹城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3月24日,巡察组向禹城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禹城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正确方向,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最果断的措施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抓整改。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落实巡察整改的首要位置,3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以对供销社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抓整改。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供销社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禹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贺坚任组长,党委、理事会、监事会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供销社机关各股室及各基层社、社直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分管主任及股室负责人专项推进,专项调度,专项落实。期间市委书记滕海强、市长苏兰武,市纪委书记刘壮,市委统战部部长周蕾,亲自安排,亲自协调推进整改落实,着力将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落地落细。
(三)明确任务时限,问题导向抓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围绕三个方面30项具体问题,逐一分析问题存在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股室牵头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4月24日,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解决问题,加快整改”的成效。
(四)强化措施保障,督导检查抓整改。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履职尽责、内控管理、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梳理,自上而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
(五)深化标本兼治,长效坚持抓整改。供销社党委班子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整改意见,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突出党建工作考评,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有效促进禹城供销事业改革稳定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职尽责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委政治意识,制定《禹城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每周开展党史专题学习;组织机关党员及下属党支部书记赴伦镇齐禹抗战纪念馆开展现场教育,定期开展党史知识测试;三是运用好“学习强国”“灯塔一党建在线”等平台载体,创新学习方式,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解读文件精神,为机关同志讲解政策、理论、业务等方面知识。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抓基层党的建设,设立联系督导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支部党建工作督导、联系,定期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班子成员牢固树立规矩和纪律意识,加强干部党性锤炼,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个人能力,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其精髓、掌握其要义,真正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供销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制发《禹城市供销社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落实党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和具体分工;二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联系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增强政治敏锐性,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运行系统安全及网络系统信息安全。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报告、工作总结及党建工作中认真剖析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单位重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研究决策。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杜绝非班子成员参会参与决策现象发生,以确保党委管方向、保大局、抓落实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问题,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截至目前,共召开议事决策党委会议3次,讨论研究市供销社机构职能编制和章程;市供销社党委巡察整改方案;市供销社科室设置等。
(2)针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禹城市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对发现的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全部按决策程序补齐了手续;三是实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定期监督、“回头看”制度,市供销社监事会定期开展对基层单位监督审计,做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有偏差问题
(1)针对“‘三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社及禹城市委市政府的汇报沟通,研究理顺有关程序,在德州市社指导下,年底之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会议,落实“三会”制度;二是制发《禹城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议事范围、议事规则暂行规定》《禹城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议事范围、议事规则暂行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安排部署对基层社现状工作调研,对基层社2021年上半年财务收支工作进行检查,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监督作用。
(2)针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问题,联合房寺镇昊锋家庭农场,利用供销社第三油棉加工厂闲置厂房,建设房寺为农服务中心,与安仁镇新奥霖种植专业合作社达成合作意向,发挥各自基础设施、政策扶持等优势,合作建设安仁为农服务中心;与农业农村局和麦香园等有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在伦镇等乡镇以粮食周转库为主建设3-5处粮食收储型为农服务中心。下一步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社会新型经营主体沟通对接,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农服务、共同发展的思路,通过开放办社、联合合作等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农机服务、场地设施等资源优势加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力度,加快实现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二是为农服务中心设备利用问题,依托省供销社供发集团合作在辛寨镇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供销社土地全程托管”服务,先期在辛寨镇先锋、景庄、苏庄三个村开展试点,已完成糯玉米播种1350亩。盘活利用辛寨为农服务中心烘干机、配肥机,已完成烘干机调试,力争秋收季节发挥作用;对廿里堡为农服务中心烘干塔经过多方考察,已与山东德农农机取得联系,正在进行燃烧炉改装方案设计;对供销社购置的2架大疆无人植保机,发动基层供销社与农药销售相结合,多方开展业务,今年完成小麦、玉米病虫害飞防服务5000多亩,为去年同期的2倍多。
(3)针对“盘活社有资产尚未破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部分社有资产出现闲置,另有部分资产利用率低,收益较少。针对这种情况,一是早期的分散承包合同到期后,整合零散土地集中对外承包,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加供销社收入;二是对闲置土地面向社会,寻求合作、联合等多种方式,对闲置土地开发利用;三是对合同到期的采取措施,清理收回,重新签订合同,不允许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四是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建设一处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项目,增加集体收入。根据社属企业具体位置和规模,寻求发展之路,特别是三棉厂、四棉厂,利用厂区面积大、资产多的优势,通过开展合作,引进大项目或自主开发等措施,盘活现有资产。近期经招商招租,与禹城市房寺镇昊锋家庭农场达成协议,将三棉厂部分设施出租,每年可增加收入五万元。督促其他单位加快整理场地,积极招商招租,切实增加效益。
(4)针对“项目风险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房寺鑫辰项目通过协调房寺镇政府采取异地置换土地的方式拟重新启动项目建设,多次邀请有关客商到现场实地考察,并通过供销社集中招商活动积极推进项目,多方寻求合作建设单位;二是廿里堡兴农粮食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持续加大依法追欠力度,近期已收回资金近20万元。目前,合作社无社员存入资金,尚有涉及25人120.1万元未收回,其中:正在申请强制执行3人,金额15万元;已起诉11人,金额67.5万元;执行还款计划陆续还款11人,金额37.6万元。
(5)针对“专项资金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申请与省供销社合作成立合资农业服务公司,计划投入200万元购置有关机械设备、建设为农服务设施;二是加快启动石屯项目建设,申请资金500万元,计划与诚乾公司合作,利用石屯供销社闲置场地,建设以供销社集配中心为主要内容的“禹城市农业优站智慧产业园项目”;三是计划投资90万元(原杨河套社区服务中心闲置资金),与禹城市城投公司合作,启动禹城市供销综合集配中心(快递物流分拣中心,位于高新区原鲁能管业院内)建设,已经市政府批准,进入项目前期筹备阶段。
(二)关于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风险方面问题
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市供销社党委、理事会将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让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好事,坚决杜绝单纯以应付考核的形象工程;二是逐一对供销社创办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评估,对梳理出17处确实无法开展业务的合作社,已组织开展注销工作,目前,已完成辛店镇商源花生、德全农作物2处合作社注销手续;三是对具备发展条件的及时指导基层社开展相关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等服务业务,纳入供销社直报平台;对李法桥村级供销社计划给予部分扶持资金,帮助其增上农产品经营项目,对贾集供销社引导其参与为农服务中心管理运营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
(2)针对“工作作风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禹城市委“工作提升年”要求,从严从实转变工作作风,制定禹城市供销系统作风整治专项活动方案,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二是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倡“三牛”精神,弘扬“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促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三是修订禹城市供销社党委、理事会文件制发管理规定,所有红头文件的制发需要经过党委同意,相关科室起草,报分管主任把关,主要负责人签发,送文印室影印前经办公室登记方可发文。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了账目处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机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程序,坚决杜绝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机关费用的现象发生。
(2)针对“违规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由超标准接待相关人员退赔了餐费,修订了《禹城市供销社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禹城市供销社差旅费管理办法》《禹城市供销社加班餐报销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新修订制度的落实监督,由相关责任科室牵头,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3、关于担当意识不足,社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1)针对“社有资产维权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第一棉厂现已破产改制成为保龄宝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下一步,将该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对涉及乡镇政府部门拆迁未补偿问题,积极与乡镇政府部门对接,争取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分期分批解决拆迁补偿问题,或采取法律诉讼的办法清理。目前,正在与当地乡镇政府沟通,逐项签订补偿协议。因为乡镇财政困难,一时难以兑现,乡镇有态度争取分批兑现。
(2)针对“对基层社违规长期租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对各基层社企业签订的超过20年的长期租赁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处理。一是针对近期到期的租赁合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收回,重新签订合同;二是针对确实难以收回的长期租赁资产,通过和对方切实有效的沟通,协商解决,必要的时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是对已造成损失无法收回且占用比例较大的社有资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寻求有效途径进行解决。2021年新签订的承包合同,均进行了公示,使公众有效的进行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对20年到期合同,坚决予以收回,有意向续租的,可重新签订承包合同,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连续性工作,需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直至全部收回。
4、关于内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1)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财务报销不合规问题整改情况:对2020年5月支付公务用车租金1.1万元问题,经办人、领导人签字,补齐了报销手续;对2020年10月支付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费用30万元,拨付单位为禹供农业服务公司,补齐了财务科支付手续,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禹城市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针对2018年5月及2020年5月招待费发票不符及报销附件不全情况制定了《禹城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对2020年7月支付工会福利费3.62万元补齐了领取人员明细表;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整改情况:制定了《供销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对应纳入固定资产登记的设备完成入账工作,由相关责任科室牵头,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开展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三是未收取职工工会经费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提取工会经费,并依法用于职工福利各项开支。
(2)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了《禹城市供销社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科室牵头,加强对新修订制度的落实监督,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开展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各单位财务收支程序进行了规范,正在进行各基层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摸底,进而分类、分档制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
(3)针对“未执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3年以来13个上级资金项目,经咨询政府招标中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实施主体为企业的项目无法进场进行招投标。近期,正委托禹城市鑫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对辛寨为农服务中心和南集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未招投标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回头看,堵塞漏洞、整改问题。对新开工项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实施,履行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程序,全面防范风险。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供销社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工作总结;二是强化考核奖惩,印发《中共禹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考评办法对各支部加强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充实加强党建力量;三是深化党建引领,把党的建设体现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实践中。
(2)针对“党支部换届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目前,东方大厦党支部已经于5月18日完成换届,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已经于5月20日完成换届,贸易大厦党支部于5月31日完成换届。今后的工作中建立支部换届提醒机制,支部到期换届前半年以电话或函告的方式提醒支部按时换届,同时派出督导员对党支部换届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长期不缴纳党费的党员(主要是停破产企业党员,欠缴党费多为2015年期间),供销社党委在2019年省委巡视期间已经对党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全部整改完毕;二是部分党员在下属单位担任党支部书记却在机关缴纳党费问题,已于巡察组指出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后,立即进行整改;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共禹城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的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厘清组织关系,确保党费在所属支部及时缴纳。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刻查摆存在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审核材料是否深刻,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提纲要素是否健全,批评意见是否直面问题,是否用希望建议代替问题等;二是对今后民主生活会开展,把握主题,把握角度,民主生活会要查摆自身的思想、作风和自我作为,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问题要紧贴工作、思想和作风,分析原因要对照问题。4月24日,市供销社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摆,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材料均由党委书记把关后上报市纪委。
(2)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5月10日,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党支部或党小组交流思想,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或党小组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开好组织生活会。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各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进行详细安排部署,规范活动记录;二是市供销社党建办不定期检查下属党支部的党建材料,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各支部制度,督促各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到所联系支部上党课,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发挥主题党课作用。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队伍建设缺乏活力问题
(1)针对“执行党管干部原则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杜绝主任办公会、党委扩大会研究、任命干部人事的现象再次发生,防止职责不分的现象;二是在巡察整改期间和今后的红头文件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行文。
(2)针对“部分人员企业兼职未经组织部门备案审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对部分人员企业兼职未经组织部门备案审批的问题做了研究与整改;二是今后因工作需要、且符合规定的兼职事项,及时向组织部门备案审批,严禁出现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现象,兼职期间不得领取报酬,现已向组织部报告,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3)针对“自行设立科室及职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编办签批的“三定”方案禹编【2021】19号,按照要求,重新调整为6个股室,对应的股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一并进行调整,并按照“三定”方案对应职责进行了划分。目前,已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出台了禹供字【2021】42号文,并报市委编办进行审查备案。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制发《禹城市供销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三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股室职责,强化党员干部预防性教育,实现廉政教育谈话常态化,做到岗位调整必谈,受到处分教育必谈,时刻绷紧廉政弦,防止思想滑坡;四是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对照业务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可能导致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因素,以清晰界定工作职权、事权为基础,按照“三定方案”,围绕“三重一大”,锁定人、财、物及重点岗位,精准识别廉政风险点。
(2)针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就办公大楼的产权问题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财政酌情解决税费问题,继续安排整改;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和廉政风险教育,严格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压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定期调度、督导、推进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禹城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维护社有资产权益、社有企业改制不规范、落实职工权益等方面还需持续协调努力,与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与贯彻落实省、市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和耐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禹城供销社干部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服务优良,作风过硬的供销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强化《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廉洁自律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党的建设、作风纪律等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逐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监督责任扛起来,全面加强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意识。
(三)进一步坚持从严治党。以这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治理工作。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建设,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全面促进禹城供销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7361689;电子邮箱ycgxs@126.com。
中共禹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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