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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夏津县委 夏津县政府关于十五届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2-11-21


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至11月10日,市委涉粮问题第七专项巡察组对夏津县涉粮问题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夏津县委、县政府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进展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巡察整改

整改期间,夏津县委高度重视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夏津县涉粮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工作,压实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标本兼治。整改期间,夏津县委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到位,对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认识不足方面问题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定期传达学习,紧绷粮食安全这根弦。2月16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等内容;4月21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了传达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丰富了关于做好粮食工作政策方面的知识储备。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涉粮单位分别召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抓好粮食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关于县委、县政府对粮食安全工作统筹谋划不足,保障粮食安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粮食安全责任扛得不牢问题。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粮食安全作为底线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动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2月16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对我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反馈情况,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8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对夏津县涉粮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汇报;1月1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建设夏津县粮食储备库项目、粮食烘干仓储基地项目建设和土地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等有关议题。另外,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吨半粮”“全链条节粮减损”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粮食工作,切实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2.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成绩落后问题。扎实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县取得全市第一名的成绩。2022年新建国有粮库项目,建设智能化粮库,选聘干部充实夏津县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将山东鑫穗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收归国有,使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有资产、有人员,能够有序运转,切实承担起保障我县粮食储备责任。

3.粮食职能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中,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改革要求,我县将原县粮食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粮食局更名为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同时,为突出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性,将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设置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管。2021年,针对综合考核中期评估因粮食工作衔接不畅而被扣分问题,同年11月,县委编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夏津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夏编〔2021〕91号),将夏津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隶属关系由夏津县人民政府直属调整为夏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理顺了粮食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消除了工作对接存在的机制障碍。

(三)关于涉粮部门履职尽责有缺位,监管机制不健全方面问题

1.关于粮食主管部门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问题。2021年11月,已将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隶属关系由县政府直属调整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进一步理顺了粮食工作机制,为粮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发展和改革党组副书记任粮食安全保障中心主任,分管粮食工作,将粮食工作纳入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凡重要事项必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做到决策科学严谨,防止权力腐败,确保党的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2.关于履行宏观调控,统筹协调职能存在短板问题。

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工作分管负责人对上报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对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增加年轻力量,由2021年新招录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业务人员积极学习粮食流通统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对粮食购销储备安全监管。一是按照《地方储备粮代储协议》要求,加强对承储企业的监管,2020年6月份以来要求地储粮承储企业每周报送粮情监测,及时了解储备粮存储情况,确保地方储备粮存储安全。二是根据市发改委2022年1月26日印发的《德州市地方储备粮油日常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落实地方储备粮监管台账,完善检查记录。三是向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派驻2名监管员长期驻守。四是粮仓内2个监控探头,因粮库熏蒸工作影响不能正常使用,发现上述问题后,已整改完成。

3.关于履行涉粮资金监管职能存在差距问题。

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指标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配至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根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的实施,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向财政部门递交拨付资金的申请,财政部门根据业务单位的申请及时进行资金的拨付。

严格按照拨款程序进行资金管理,将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及涉农整合资金平台,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的监督。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领域项目绩效评价,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大力实施绩效问责,遏制铺张浪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4.关于履行监管责任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探索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工作、明确各职能科室所队涉粮业务职能,制定检查计划、对涉粮收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根据《德州市地方储备粮油日常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的监管,向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派驻2名监管员。2月21日,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派专人到承储企业鑫穗、瑞生进行检查,对前期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复查,确保企业将隐患整改到位,保证储备粮油储存安全。

(四)关于国有粮食企业空档运行,日常管理混乱方面问题

1.国有粮食企业机构不健全,储备功能缺失。积极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机构建设,3月17日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县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从现有企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充实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5月份县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领导人员已到位,整改方案中的其他人员由领导班子进行组建。

2.关于地方储备粮库监管不力,粮食存储存在风险问题。

(1)账目管理不到位,存在账账不符问题。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业务负责人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对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上报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把关。二是督促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统计人员、保管人员履职到位,及时填写统计台账和保管台账,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做到账账相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对国有资产失管失察,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2年2月份,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已督促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将14万元摄像机等动态监管系统设备一宗和3.5万元的粮食快检设备进行账目调整,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今后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五)关于粮食购销储等环节监管漏洞较多,存在廉洁风险方面问题

一是落实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制定《夏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认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增强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三是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洁谈话等预防措施。

(六)关于涉粮领域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

1.关于地方储备油安全隐患边改边犯问题。对巡察组指出瑞生棉业公司油罐区护油堤拆除缺口封堵问题,该企业采用活动铁板对缺口进行封堵,未进行固定。2021年10月20日县发改局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对承储企业开展了隐患分类检查评估,对鑫穗、瑞生两家企业共发现问题41项,其中现场类23项,基础资料类18项,2021年12月,两家企业对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对护油堤缺口已用水泥进行封堵。今后县发改局加强对地方储备油的安全监管,定期排查承储企业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关于县委巡察整改问题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苏留庄2022年粮食收储站出租问题,今年4月份,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已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对该项资产进行评估,5月份进行了公开招标出租。另外,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2020年以来,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夏秋粮收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0次,累计检查企业25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例,有效规范了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不懈抓落实。我县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涉粮领域问题排查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建立针对党员干部的终身追责机制,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以问题整改倒追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持之以恒促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坚定不移保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3211405;电子邮箱:xjlsj@dz.shandong.cn

中共夏津县委  夏津县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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