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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政府关于十五届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2-11-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1月10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武城县涉粮问题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武城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存在46个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21项意见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2月16日,我县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发改、财政、纪委监委、市场监管、粮食安全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认领市委涉粮问题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系统思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持之以恒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县委、县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国有粮食企业落实执行责任,以强有力的整改落实推动县域粮食安全工作效能提升,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推动落实整改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作为小组成员,分头抓好各自领域问题整改。明确了分管县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做好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和对上沟通。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46项问题,县发改局牵头拟定了整改方案,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并确定整改时限,为做好问题整改明确了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主管监管责任,粮食安全保障和国有粮食企业严格落实执行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由县委督察办和县纪委监委负责,将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三督一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问题整改。2022年4月6日至21日,县纪委监委安排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发改、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市场监管等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围绕46项具体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进展。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坚决克服“任务”心理和“过关”心态,对前期出现的问题进行长期“复诊”,确保“旧病”不复发;由主管监管部门负责,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小病”不拖大。注重建章立制,将整改成果运用到推进粮食安全具体工作中,建立起粮食安全相关政策文件重点转办机制、涉粮国有企业运行管理机制。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有差距,学习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将粮食安全理论学习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围绕粮食安全开展政策理论学习;二是涉粮职能部门将粮食安全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会议学习计划,并与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通过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县委、县政府统筹谋划部署本县粮食安全工作积极性不够”问题

一是将粮食安全摆在更加重要的突出位置,先后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对粮食问题进行研究,结合“吨半粮”建设,对粮食安全问题作出具体部署。二是由相关部门牵头,对全县粮食生产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形成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报告。三是围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和监管检查,全面掌握库存粮油基本情况。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涉粮职能部门与国有企业落实粮食安全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强化涉粮职能部门粮食安全责任意识,将粮食安全纳入党组会议内容,今年以来县发改局已召开5次局党组会议,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已召开行政办公会6次。二是制定粮食安全、执法督察学习方案,对全局粮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开展粮食流通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购销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涉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二)关于“县委、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扎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牢”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存在薄弱环节。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粮食工作长期边缘化”问题

一是加强县委对粮食工作的全面领导,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已召开6次会议,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研究。二是坚持党政同责,积极履行县政府具体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县发改局召开5次党组会议,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学习研究。

2.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存在薄弱环节,国有粮食企业以贷入股,增加了企业负担”问题

一是由粮食安全保障中心、中天粮食储备库牵头,与农商银行进行对接,商谈退股还贷事宜,目前,农商行已经将贷款利率调低,分红收入与贷款利息已基本实现平衡。二是由发改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共同研究,拟定了2套整改方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具体整改方案。

3.关于“推进涉粮工作重大事项不够有力。涉粮机构改革不彻底,体制机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问题

一是由县发改局结合工作需要,向县编办提出体制机制理顺意见,组织部联合县编办召开专门会议,将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由县政府直属调整为县发展改革局所属,进一步理顺关系。二是对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做出人员调整,进一步充实领导力量,粮食保障中心负责人定期参加县发改局办公会议,配合县发改局做好粮食监督检查。

4.关于“推进涉粮工作重大事项不够有力。粮食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应急保障、抵御风险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由发改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预案》内容进行调整修订,按照行文程序进行审批。二是由发改、财政牵头,按照省通知要求,编制《武城县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项目申报方案》,全县共设置18个粮食应急供应点,实现了县域全覆盖。三是由县发改局牵头,与丹顶鹤面粉厂签订成品粮储备委托协议,做好面粉应急供应;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与天成购物中心签订粮食应急供应协议。

5.关于“推进涉粮工作重大事项不够有力,粮食质量检测工作滞后”问题

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所属粮食质检站,2020年2月通过市级验收,但因长期缺少专业质检人员,无法取得资质。鉴于专业质检人员要求高,现有人员无法取得资质,外聘人员费用暂时无法解决,经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提请,将质检站划转县检验检测中心统一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完善粮食质检站建设。

(三)关于“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职能定位不精准,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

1.关于“行政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有缺失。发改部门履职不力”问题

一是结合人员调整,将粮食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继续交由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负责。二是由县发改局牵头,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编制新的《应急预案》,并推进应急网点建设全覆盖。三是在强化底数掌握方面,由发改局牵头,联合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对全县粮食经营户、实际运营户、应备案粮食企业底数进行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县域内实际运营粮食经营户、粮食企业情况。四是根据省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粮食企业备案管理。五是积极落实承储库点每月巡查制度,由发改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每月开展定期巡查。

2.关于“行政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有缺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走形式”问题

一是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每月由发改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粮食收购单位进行检查。二是积极落实粮食企业备案管理,根据鲁粮办发〔2021〕11号通知精神,自2021年4月15日开始对县内粮食企业实行备案制,其中个体经营户备案不做硬性要求。

3.关于“业务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盲区’,部分收储站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由深化国企国资改革领导小组牵头,拟定涉粮企业改革方案,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强化收储站点使用管理,将祝官屯、四女寺、老城、马庄等站点收回中心统一管理。

4.关于“业务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盲区’,国有资产长期闲置”问题

一是由深化国企国资改革领导小组牵头,拟定涉粮企业改革方案,针对收储站、面粉厂、饲料公司等闲置资产,探索闲置收储站点的整体搬迁置换方式,通过公开招租、整体招租、商业开发等方式,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盘活闲置资产。二是由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对各站点采取分类处置方式,通过对外租赁、自营等方式,使所有站点全部有效利用。

5-7.关于“业务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盲区”,工程项目失察失管”问题

一是对滞留资金,经粮食安全保障中心会议研究,用于购置油罐,缺少配套设施已补充完善。二是对违规列支、挪用项目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地储油不足量存储问题,由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利用滞留资金和单位配套资金,购置30吨油罐予以补齐。

8.关于“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管不到位。拨付地储粮储存资金延迟”问题

一是由县财政局研究制定并印发《武城县储备粮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是由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需求并提供完整、合规、真实的资金拨付资料,县财政局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拨付。

9.关于“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管不到位。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问题

由县财政局将挪用资金追回,对相关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10.关于“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管不到位。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低”问题

一是对涉粮项目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结合县域规划调整,统筹考虑涉粮项目的可行性和持续性,把事前绩效评估做充分、做细致,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二是由县财政局负责,进一步加强涉粮资金监管,严把资金申请资料审核关口,对依据不全、事实不清的不予安排。

(四)关于“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彻底,推进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问题

1.关于“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导致政企事企不分。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及原粮食局一直长期直接参与下属企业收储中心和中天储备库的经营业务”问题

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召开办公会议,按照整改要求,对收储中心、中天储备库人员进行了调整,提出安全保障中心不再干预自主经营行为,只进行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政企分开。

2.关于“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导致政企事企不分。收储中心与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实际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问题

一是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召开办公会议,按照整改要求,保障中心人员不再兼任收储中心职务。二是收储中心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已由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负责安排人员,解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问题。

3.关于“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导致政企事企不分。收储中心财务不独立”问题

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召开办公会议,按照整改要求,对收储中心人员进行调整,聘用专职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原粮食中心会计人员不再兼任收储中心职务。

4.关于“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导致政企事企不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按照整改要求,今年以来,县发改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涉及粮食经营业务、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分工调整等方面会议,均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

5.关于“执行政策不到位,地方储备粮油储存流通存在风险。违规频繁轮换地储粮,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问题

一是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联合,结合上级关于储备粮管理有关要求,研究拟定武城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地储粮轮换做出详细规定,并确保今后严格执行。二是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人员,由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按照新制定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按程序对地储粮进行轮换。

6.关于“执行政策不到位,地方储备粮油储存流通存在风险。违规套取轮换补贴,增加财政负担”问题

由县纪委牵头,将违规所得资金追回,对具体责任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11.关于“执行政策不到位,地方储备粮油储存流通存在风险。地储粮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按照地储粮管理办法,由收储中心提出申请,将违规转储粮食予以轮换,并结合夏粮、秋粮收获做好地储粮收储工作,化解质量安全潜在的风险隐患。二是进一步规范地储粮存储行为,规范承储企业的库存管理,避免混存现象发生。三是结合收储中心财务独立,设立地方储备粮油辅助专账。四是收储中心与承储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结清2018-2019、2020-2021年度费用。五是发挥粮食监管职能作用,结合每月巡查,督促收储中心按照储备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粮食交易平台竞拍。

12-14.关于“执行政策不到位,地方储备粮油储存流通存在风险。地储油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未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擅自轮换地储油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对地储油不足量问题,通过平台从博兴益嘉粮油商贸有限公司购置一级大豆油予以补齐。三是对超期存储的地储油,由收储中心按程序提出申请,经县发改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财政局、农发行武城支行会签同意,按计划完成轮换。

15.关于“内控管理漏洞较多。违规使用抵押资产存储地储粮”问题

一是与相关银行机构沟通,采取粮权公示手段对地方储备粮粮权进行公示。二是选派驻库监管员,加强对中天储备库代储粮的监管,进一步降低安全隐患。三是结合地储粮轮换,将轮换后的地储粮储存在安全仓库内。

16-17.关于“内控管理漏洞较多。财务管理漏洞较多”问题

一是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票据使用等形成党组会议纪要,下发规范费用报销和公务接待有关要求,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及相关要求。二是强化粮食主管监管责任落实,由县发改局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财务管理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18.关于“内控管理漏洞较多。个人所得税缴纳不规范”问题

通过对欠缴个人所得税进行核算,确定具体的欠缴金额,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督促和帮助武城县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武城县中天粮食储备库,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截至2022年8月份,已完成欠缴个人所得税的补齐工作。

19.关于“涉粮企业长期集资付息,制约了自身发展”问题

由县粮食收储中心、中天储备库牵头,分别于1月14日、2月17日完成职工集资款清退。

(五)关于“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问题

1.关于“‘靠粮吃粮’风险隐患突出。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及下属企业部分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国家资源、利用单位影响力从事粮食经营牟取私利”问题

一是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研究制定武城县国有粮食企业购销管理制度,严禁干部职工插手粮食购销业务。二是对占用国家资源、谋取私利的相关责任人,由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靠粮吃粮’风险隐患突出。人情粮、关系粮问题长期存在”问题

一是对借地储粮轮换、托市粮收购向收储中心售粮获利的责任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二是研究制定武城县国有粮食企业购销管理制度,严禁干部职工插手粮食购销业务。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购买烟酒”问题

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研究制定规范费用报销有关通知,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不合理费用支出,规范费用开支。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向下属企业摊派费用”问题

一是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费用支出。二是将收储中心财务独立,安全保障中心不再干涉收储中心日常工作,只负责监督检查。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向特定关系人支付担保费”问题

由粮食安全保障中心、中天储备库牵头,积极做通相关人员思想工作,成功将担保费退回中天粮食储备库。

6.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存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问题

通过提醒谈话、开展理论学习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群众立场,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六)关于“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整改不深入”方面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联合中天储备库,于6月份组织人员赴宁安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2.关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一是由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牵头,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将董王庄收储站超仓容部分进行移库处理。二是在完成地储油不足量补齐的同时,将护油堤设施完善到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武城县上下高度重视,积极抓好问题整改,截至9月底,已整改完成45个问题(含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1个问题正在继续整改。

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系统思维,对尚未完成整改的1项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克服“任务”心理和“过关”心态,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逐一组织“回头看”,逐项把脉复诊,确保“旧病”不复发。健全完善粮食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严格做好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落实粮食安全职能责任,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改进方式方法,认真履行行业主管监管职责。有关粮食企业,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发挥好粮食购储销环节主渠道作用,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守住管好“武城粮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4-6211229;电子邮箱:wcxwbdck@dz.shandong.cn。

中共武城县委  武城县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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