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至11月10日,德州市委涉粮问题第八专项巡察组对乐陵市粮食领域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德州市委专项巡察组向乐陵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德州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3个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乐陵市委完全接受德州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乐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2022年3月1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涉粮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各涉粮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涉粮问题反馈意见,紧密联系实际,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整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经乐陵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做好德州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涉粮国有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明确目标责任。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经乐陵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了《乐陵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德州市委涉粮问题第八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列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等,研究解决方案,积极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四)认真督促检查。在整改落实工作中,整改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及时调度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已整改事项,做好长期坚持,不断强化巩固;针对整改存在困难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汇报争取,召开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解决有关问题,不断促进问题有序解决。
(五)强化成果运用。在整改过程中,乐陵市委、市政府积极主动,各部门、单位、企业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修订规章制度,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地方储备粮、储备油、成品粮等得到解决或批复,地方储备粮库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市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扎实。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
1. 针对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2022年3月1日召开乐陵市委常委扩大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根据有关事项清单,乐陵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一次研究粮食工作或听取粮食安全工作汇报;市政府每年至少两次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按计划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关于粮食工作政策文件,认真研究上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了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购销领域的重要指示等内容列入大讲堂学习选题计划,按照要求系统学习,实现学习制度化。市发改局制定了《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方案》,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加入到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以及粮食执法人员学习配档表中。利用例会、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党组会议等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进行学习。市场监管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常态化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粮安中心党总支修订学习制度,制定学习配档表,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主题党日学习计划,按照配档表开展学习。为保证学习质量,加强对学习督导,及时将学习资料存档。积极开展学习、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大国粮仓》等。安庆公司有关人员在市粮安中心开展学习活动。欣丰公司党支部为加强学习,重新修订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公司职工每周按照学习计划配档表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与粮食政策业务等内容。欣丰公司开展学习、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大国粮仓》观影等,积极做好学习笔记,将学习资料、会议内容做好存档等工作。
(二)关于县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关于研究部署涉粮领域工作不到位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乐陵市委、市政府将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从宏观层面和整体角度加强对粮食安全工作的谋划、部署和调度,召开粮食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22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学习、研究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次,市政府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涉粮问题整改工作,召开3次常务会议学习并研究粮食工作。
2.针对关于粮食安全应急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整改。由主管部门根据换届后人员及分工情况起草预案修订稿,并提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办文程序督促主管部门及时会签,做好组织行文工作,《乐陵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已印发。
3.针对关于粮食安全防线筑得不牢,储备粮数量长期达不到政策要求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2022年3月份,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同意新增地方储备粮规模,7月底我市完成新增储备粮规模的收购任务,已按照人口基数和国务院关于“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全部落实地方储备粮任务。
4.针对关于食用植物油储备任务落实打折扣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经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落实地方储备油任务,粮食、发改、财政、农发行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储备食用植物油购进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承储企业乐陵市欣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通过专场竞价采购,2月份已全部完成储备油入库工作,3月份市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农发行完成储备油的验收工作。下一步,市政府将压实相关部门责任,规范管理和储存地方储备油,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确保政府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保障我市粮油安全。
5.针对关于成品粮储备任务落实有差距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按照德州市发改委、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县级成品粮储备的意见(德发改粮储〔2022〕15号)要求,2022年3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同意落实成品粮(面粉)储备任务,市发改局、市粮安中心通过择优选定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承担成品粮储备并落实任务,已于4月份签订地方成品粮储备委托储存协议,粮权归委托企业所有,储备管理及优先动用权归市政府所有,市财政落实保管费用。该委托企业每日报送成品粮库存量,市发改、粮食等单位每月到委托企业检查一次,确保监管监督到位,保障储备任务落实到位。
6.针对关于仓储设施建设滞后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截至2022年6月份,地方储备油粮库二期项目欣丰公司王集库区新建仓容已投入使用,乐陵市仓容规模达到3.8万吨,可满足当前我市地方储备粮存储要求。目前欣丰公司市中库区1.2万吨仓房主体建设已完工,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届时,乐陵市将形成2个库区各2.5万吨总计5万吨规模标准粮仓,完全符合存储地方储备粮所需仓容要求。
7.针对关于争取承储信贷政策缺乏有力推动措施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落实地方储备油任务,粮食、发改、财政、农发行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储备食用植物油购进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承储企业乐陵市欣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通过专场竞价采购,2月份已全部完成储备油入库工作,3月份市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农发行完成储备油的验收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加大信贷政策统筹协调力度,落实市农发行信贷政策主体责任,推动政策及时落实。下一步,市政府将压实相关部门责任,规范管理和储存地方储备油,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确保政府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保障我市粮油安全。
(三)关于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关于协同监管体系不完善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由于条件暂不允许建立部门间日常业务信息沟通平台,发改局党组决定废止2020年3月出台的《乐陵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关于转发鲁粮办发〔2021〕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协同监管的通知》(德发改监督〔2021〕59号)要求,已主动与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农发行等部门重新印发《乐陵市粮食流通、储备协同监管实施方案》,今后将对粮食流通、储存进行协同监管。建立以发改局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本市粮食储备联合执法工作遇到的难点、堵点的解决办法,对创新工作成果加以总结。三是主动与市场监管、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制定了《粮食流通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报备制度》,全方位多维度保障粮食储备安全。在与周边县市区签订的联动执法协议过期前,将主动去周边县市区进行协议续签,主动去其他县市区学习交流,提升跨区域协同监管水平。
2.针对信息联动共享机制不健全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为能够及时掌握粮食购销企业、个体经营业户等动态信息,完善监管对象信息库,市发改局于2022年2月10日与行政审批局形成共识,以后每月持协查函到行政审批局拷贝办理粮食收购业务相关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信息,并对经营业户进行电话核实。截至目前,已经核实粮食经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40余家,全部纳入监管对象信息库,达到监管全覆盖。
3.针对关于推动应急保障机制建设不到位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市粮安中心对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摸底排查,在全市建立调整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0个,实现乡镇应急供应网点全覆盖。2022年3月至4月重新与20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3家应急加工企业、1家粮油配送中心、1家储运企业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并对经营情况抓好日常监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和动态管理的要求。为给我市库存粮食提供安全保障,欣丰公司制定了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2022年2次分别进行了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和粮食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提升了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市发改局、市粮安中心共同参加了演练。市发改局按照《粮食安全生产守则》要求,已经要求粮食储备企业上报本年度演练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其上报的演练时间督促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今后将持续开展相关工作,为粮食储备安全提供保障。
4.针对执法人员力量薄弱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市发改局印发《关于调整乐陵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监督检查大队人员的通知》,充实粮食执法力量,在原有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增加3名兼职执法人员。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了《2022年市发改局执法人员常态化集中学习配档表》,并按时组织集中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在最短时间内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内容,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市发改局粮食执法水平。
5.针对执法能力不足,监督执法存在盲区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针对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市发改局从执法人员的素质入手,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培训,2022年2月份开始按照学习配档表开展集中学习,对涉及粮食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上级文件从严从细学习,为粮食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业务培训。二是针对执法存在盲区问题,在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的基础上,积极对上沟通,加强对上学习,明确政策性粮食的具体监管范围,编写形成了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台账,明确检查事项、检查时间,并对照台账逐项按时进行监管。
6.针对关于执法监督不严格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目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重新修订,粮食经营者已经无需再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市发改局吸取案件教训,一是召开执法检查专题会议,由政策法规科参照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发改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出现执法不严等情况的发生。二是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了案件移交机制,今后将按照《粮食流通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报备制度》,对应移交案件及时进行移交,保证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从严从实,规范粮食市场。
市粮安中心一是通过修订班子成员分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等,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此为戒,端正工作态度,担当作为,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力度。二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需到市发改局备案。市粮安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了粮食收购企业备案通知,积极配合市发改局向粮食收购企业做好备案宣传管理工作,服务我市涉粮企业发展。
7.针对关于执法文书记录不规范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市发改局已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案卷记录的培训,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记录等文书的内容、形式、签字要求等,并在律师的指导下完善了执法文书的范本,切实做到执法文书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规范执法档案。今后将规范案卷管理,由政策法规科对案卷进行监督审核,确保归档案卷符合标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执法股、所、队开展案件文书制作专题培训会,政策法规股围绕2021年新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做了系统介绍,就新旧文书存在不同内容、格式及要求进行了对比分析,对新版文书的使用、制作要求、行政处罚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讲解说明。同时结合政策法规股在日常案卷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经常性问题以及省、市、县各级进行案卷评查、巡察时反馈的问题做了进一步重申,进一步提出了调查取证、询问笔录和案卷制作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强调了提高执法文书质量注意事项,帮助执法人员能更加规范的使用文书,提高卷宗整体质量。
市粮安中心一是通过修订班子成员分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等,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以此为戒,担当作为,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力度。二是市粮安中心继续积极配合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粮食执法工作,工作人员以专家形式配合执法工作,保障我市粮食市场稳定。
8.针对关于监管举报热线宣传力度不够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市发改局一是深入粮食经营业户,通过发放宣传页、张贴海报等方式对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进行了宣传,切实增强了公众对12325全国粮食监督举报热线的知晓率。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今后将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日、世界粮食日等时间节点与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12325热线,并长期坚持宣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多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把《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量法》《价格法》印制成彩本发放到每个企业和购销粮食点,走访粮食企业18家,深入集市、农村发放宣传册150份。同时通过单位公众号大力宣传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增强公众对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的知晓率。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立足监管职能,价格股、双反股、标准化股等股室联合对粮食购销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业户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计量检定或校准,测量数据是否稳定、准确、可靠;是否存在缺斤短两、伪造数据、故意改造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坑害粮农的违法行为进行督导和检查,严谨散布涨价谣言、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等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粮食购销领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哄抬价格、垄断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市粮安中心在2021年开展宣传基础上制定并完善2022年市粮安中心粮食宣传活动配档表,并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市发改局开展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业务宣传活动,加大粮食经营业主、群众、粮食企业职工知晓率。
9.针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市财政局通过深入学习和调研,建立评价制度,出台了《乐陵市涉粮领域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并下发给了各涉粮单位。二是在扩大评价范围方面,2022年乐陵市全国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开始运行,市财政局将对涉粮领域的资金全部实行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对不填报绩效项目的项目资金一律不予拨付,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三是在强化结果运用方面,《乐陵市涉粮领域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已下发给了各涉粮单位,各单位已根据要求填报了各项目目标,下一步将通过目标完成情况即时和单位沟通反馈,根据目标完成程度,及时调整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在绩效评价方面,对涉及的10项专项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与济南市博弘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于2022年4月底完成了10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并出具了电子版绩效报告书。
(四)关于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关于职能界限不清晰,过度参与下属公司经营管理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市粮安中心积极厘清职能界限,2022年2月份市粮安中心党总支免去中心负责人在欣丰公司党支部担任的书记职务;重新制定了市粮安中心领导班子分工、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市粮安中心不再管理欣丰公司粮食购销经营业务、人事安排等,通过制定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积极做好中心对欣丰公司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
为解决市粮安中心过度参与下属公司经营管理问题,一是欣丰公司法人由欣丰公司职工担任,市粮安中心人员已不再担任。二是欣丰公司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职工岗位责任,做到与市粮安中心职责界限明确。三是欣丰公司财务由公司法人及库区主任审批,不再由粮安中心负责审批,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体系。
2.针对关于国有粮食企业缺乏活力与竞争力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为使欣丰公司增强企业竞争与活力,一是2022年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新增储备粮规模,截止2022年7月底,公司已完成全部储备粮规模。二是2022年落实地方储备食用植物油规模,已于2月底完成储备任务。四是通过2022年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落实成品粮(面粉)储备,已于4月份完成。五是通过2014年以来危仓老库建设、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和粮食产后服务项目体系建设,欣丰公司不断增加仓容规模,尤其是2021年储备库二期项目建设,全部建成后公司将达到5万吨仓容规模,公司储粮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公司效益也将得到提升。
3.针对关于档案资料缺失严重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欣丰公司重新制定或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由专人管理,对统计账、保管账等档案资料按年度进行了整理、分类、归档,将责任明确到人。市粮安中心对欣丰公司的统计账等档案资料进行检查。二是为做到储备粮保管过程的监管和责任追踪,公司职工积极学习《山东省储备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重新梳理熏蒸记录等,下一步在熏蒸作业时,按照程序及时到市发改局备案,做好资料保管工作。
4.针对关于熏蒸作业负责人资质不合规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因政策调整原因,2020年人社部通知要求,粮油质量检验员、粮油仓储保管员等粮食行业职业资格已被移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欣丰公司现有人员已不能考取高级保管员资格证书,为做好仓储熏蒸作业,欣丰公司将根据现有职工人数少等实际情况多渠道做好全员保管、质检等业务培训,确保熏蒸作业安全。二是组织人员到德州质检培训班参加质检培训以及通过公司自身开展的保管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等途径,提高了公司职工仓储熏蒸工作的业务能力,可正常开展熏蒸工作。
5.针对关于未按要求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为加强储备粮质量管理,确保政府储备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欣丰公司职工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德州市地方储备粮油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二是欣丰公司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档案资料按照仓号进行了分类管理,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明确责任人员,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市发改局及市粮安中心不定期对欣丰公司的粮食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6.针对关于未建立粮食安全追溯制度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为保证在粮食收购过程中省粮食流通管理平台正常运行,欣丰公司积极与运营商金钟集团进行对接,2022年3月份金钟集团人员对平台设备进行了检查,4月份在王集库区与市中库区对省粮食流通管理操作平台进行维修调试,更换了新的服务器,同时对省粮食流通管理平台操作的相关知识对公司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在今后的粮食收购过程中,平台设备正常运行,实现以库存粮食识别代码为载体,建立从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全程的粮食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
7.针对关于粮食计量器具未定期检定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欣丰公司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完成对天平、容重器、水分测定仪检定。今后欣丰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粮食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工作。
8.针对关于储备粮轮换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在2022年以及今后的储备粮轮换工作中,市粮安中心将进一步指导欣丰公司严格按照“储备粮轮换计划应当每年年底前下达、次年执行”的规定提前向市粮安中心、发改局、财政、农发行四部门提交储备粮的轮换申请,待报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由四部门下达地方储备粮轮换批复,欣丰公司做好轮换计划。欣丰公司一是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了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以及地方储备粮油日常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在今后的储备粮轮换工作中,欣丰公司将根据规定,提前向市粮安中心、市发改局、财政、农发行四部门提交储备粮的轮换申请,由四部门下达地方储备粮轮换批复后欣丰公司进行轮换。
9.针对关于储备粮数量账实不符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市粮安中心、欣丰公司通过修订完善财务、三重一大、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今后将在学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粮。二是乐陵市纪委监委已对欣丰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对欣丰公司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欣丰公司解除了与有关人员的劳动合同。三是在以后的粮食收购中,欣丰公司按照储备粮指标任务,落实实际收购数量,杜绝发生储备粮收购过程中涨量或亏量情况。
10.针对关于违反储备粮质检监管制度,储备粮检验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欣丰公司组织职工对储备粮质检监管要求和质检业务进行学习,确保做到由粮安中心工作人员送样检验的样品,不得由欣丰公司工作人员送至检验中心,增强质检业务能力。二是欣丰公司质检人员到德州参加质检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了质检人员业务水平。三是针对没有做到“一车一检验”和呕吐毒素检测,欣丰公司将积极完善质检条件,今后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做好储备粮呕吐毒素“一车一检”检测要求。
11.针对关于储备粮扦样检验记录不规范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欣丰公司通过制定班子成员分工、人员岗位责任分工,组织职工学习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等内容,对工作人员未签字的扦样记录单按要求进行补签等工作,确保全体职工提升工作责任意识。二是欣丰公司开展库存自查工作,扦样后部分由市粮安中心质检中心进行检测,需出具检测报告的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市粮安中心联合市发改局、农发行、财政局对欣丰公司自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在今后储备粮入库过程中,欣丰公司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扦样检验工作人员如实记录粮食质量状况,对扦样检验结果记录后进行签字,扦样记录单不再出现漏签现象。
12.针对关于储备粮存储违反粮库安全守则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欣丰公司市中库区3号仓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已经进行了移库工作,完成整改。今后欣丰公司将严格落实仓储管理要求,做到仓库储存不超粮仓警戒线。
13.针对关于质量检测中心建成后闲置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为使质量检测中心正常运转,市粮安中心已对未拆封设备安装调试,对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全部卫生清洁,安排工作人员入驻,下一步结合日常业务,制定规范检化验流程,正常开展业务工作。二是已将借用的检测设备组织人员清点后,与欣丰公司做好设备交接工作,归还欣丰公司。三是为加强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能力,提高质检人员对质检设备的操作水平,市粮安中心组织人员到德州市粮食质检机构专项培训班进行了业务学习。四是2022年4月份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同意由市粮安中心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合作,在其粮食质检资质扩项和业务量增加的基础上,将市粮安中心2个编制划入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由市财政增加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质检经费3万元/年,将市粮安中心4台粮油质检设备调拨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使其逐步承担出具我市粮食检测的质量、品质、安全指标等的正式粮食质量检测报告。我市地方储备粮企业开展库存自查工作,扦样后由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需要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由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五是结合日常检测业务,对夏秋粮检测、日常质量调查、品质测报以及快检等项目,今后在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正常检测。
14.针对关于粮库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长期闲置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为解决粮库智能化管理系统不稳定而造成的闲置问题,欣丰公司积极与运营商金钟公司进行对接,2022年3月份该公司人员对平台设备进行了检查,2022年4月份该公司在王集库区与市中库区对省粮食流通管理平台操作进行维修调试,更换了新的服务器。二是金钟公司对欣丰公司人员进行了粮食流通管理平台相关知识培训,在以后的粮食收购过程中,积极维护平台设备正常运行。
(五)关于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纠治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违规套取财政资金,高进低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市粮安中心、欣丰公司通过修订完善财务、三重一大、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今后将在学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储备粮指标任务,落实实际收购数量,确保实际金额入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粮。二是乐陵市纪委监委已对欣丰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对欣丰公司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欣丰公司解除了与有关人员的劳动合同。三是积极学习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今后严格按照储备粮轮换制度执行轮换政策。
2.针对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市粮安中心重新制定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多项内控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粮、管人。
3.针对关于违规公款私存、大额使用现金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2019年2月已将当事人调离市粮安中心,市纪委已对当事人公款私存问题立案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二是市粮安中心重新制定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多项内控制度。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财经纪律学习,不断提高了财务人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四是市粮安中心财务人员对单位账户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财务机构,从2023年开始每年度对上一年度财务进行评价审计,确保不出现公款私存、大额现金使用问题。
4.针对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市粮安中心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报销制度执行。二是市粮安中心对白条入账、维修费明细等进行梳理,重新开具发票、列明维修费等做好整改;对参加会议、报销接待存在的问题,补齐通知和公函或出具当时情况说明等;超标准报销车票问题,5月9日当事人已将超标报销费用200元交市粮安中心。今后市粮安中心将严格按照报销报销审批流程,待手续完备后进行报销。
5.针对关于现金管理混乱,公款私存问题突出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欣丰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今后将在学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公款私存现象,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粮。二是乐陵市纪委监委已对欣丰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对欣丰公司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欣丰公司解除了与有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将有关人员调离岗位。三是自2023年开始每年度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财务公司对公司上一年度财务等工作进行评价审计,杜绝公款私存,降低廉政风险。
6.针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欣丰公司党支部对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负有主体责任,制度监管不力,通过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并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将公司使用现金额度最高上限定为1000元,公司业务利用公务卡、公转等方式支付,做到资金规范使用。二是自2023年开始每年度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财务公司对公司上一年度财务等工作进行评价审计,确保不出现大额现金使用。三是乐陵市纪委监委已对欣丰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对欣丰公司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欣丰公司解除了与有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将有关人员调离岗位。
7.针对关于内控管理制度存有漏洞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欣丰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制度建设,将5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调低到办公用品0.2万元、其他大额2万元,涉及储备粮油轮换收购资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购置机械设备资金、仓房维修资金等经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在现有人员少的基础上,欣丰公司制定了领导班子分工和职工岗位职责,明确了岗位责任,加强岗位制约作用。
8.针对关于财务报销前置监督审核缺失,违规报销费用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对白条、无章发票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杜绝今后白条及无章发票入账问题发生。二是对违规报销违章罚款,由当事人将罚款交公司账户;三是做好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情况说明,加强今后差旅费、招待费等报销管理程序。四是欣丰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报销流程把关力度,报销手续完备后方可给予报销。
(六)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1.针对对巡察反馈问题认识不足,搞虚假整改、文字整改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市粮安中心对欣丰公司“立即整改”督导不力,制定了内部审计监督等制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并部署解决公款私存问题,全面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欣丰公司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杜绝公款私存现象再研究再部署,加大整改力度,二是欣丰公司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把公款私存力度,自2023年开始每年度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财务公司对公司上一年度财务等工作进行评价审计,查找问题,杜绝公款私存问题发生。三是乐陵市纪委监委已对欣丰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审查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对欣丰公司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欣丰公司解除了与有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将有关人员调离岗位。
2.针对关于审计反馈问题长期不整改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财务、内部审计及监督等制度,市粮安中心和欣丰公司积极落实整改要求,2022年3月份市粮安中心已收回借款;2022年5月份欣丰公司已将违规收回款项上缴市财政,今后避免该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主要抓好以下方面整改。一是市粮安中心对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学习制度等多项内控制度重新修订或制定。二是今后市粮安中心将严格按照报销审批流程,附上相关资料,待手续完备后进行报销,今后避免该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件,目前已完成调查1件,正在调查1件,立案3起。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工作还需长期坚持。下一步,乐陵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化巡察整改要求,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效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抓好成果巩固深化;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三是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全面加强制度建立和落实工作,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切实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6991989;电子邮箱:llswxcb@dz.shandong.cn。
中共乐陵市委 乐陵市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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