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涉粮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2月14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进展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局在涉粮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抓好涉粮问题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涉粮巡视巡察的有关要求,牢记“国之大者”,将巡察整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研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分管领导和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对照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中共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市市场监管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深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完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涉粮问题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1.牢记“国之大者”,抓牢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第一时间传达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集体学习了《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增强了抓好粮食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组成员围绕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交流,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显著提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零容忍》,深入了解粮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粮食领域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任务,制定《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严防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局党组听取粮食领域执法监督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粮食领域执法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粮食领域执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增强粮食领域执法监督的实效性。
3.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整改台账,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分管领导及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度,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走深走实。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摆,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执法监管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1.加大力度查办涉粮执法案件。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反馈问题后,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某粮食收购点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确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2.发挥监管职能优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区局通过公众号等形式在辖区范围发布《关于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向粮食购销领域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购销企业(含企业下属粮食收储站)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混等收购问题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规范了粮食购销企业明码标价公示行为。积极加大粮食市场价格监管、计量监管等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粮食购销领域中扰乱市场秩序、不公平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市场良好秩序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3.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常态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将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列入德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涉粮领域价格行为的双随机抽查。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各类粮食违法行为,建立粮食领域执法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规范粮食购销领域经营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履行涉粮行政执法职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市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综合执法支队价格监管执法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人员70余人次,详细解读了粮食价格政策及相关执法办案指导意见。通过培训,提高了执法办案机构对国家粮食政策的认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涉粮违法行为的能力。
积极开展粮食领域执法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加强涉粮领域监督执法的调研指导工作,对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梳理分析,充分发挥市级主管部门作用,强化对县级局履行涉粮行政执法职能的指导工作,推动了粮食领域执法专项整治不断深化,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将国家粮食安全牢牢抓在手上,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涉粮问题监督执法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及时核查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坚决打击涉粮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质量,努力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积极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涉粮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4-2323698,电子邮箱:dzsscjgjrsk@dz.shandong.cn。
中共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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