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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党组关于十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4-06-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底至7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的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是一份全局“政治体检报告”,更是一次严肃的“政治提醒”。反馈意见我们照单全收、全部认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对号入座,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把巡察整改这一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单位)整改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对整改事项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四)认真督促检查。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抓紧不懈,长期坚持;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细化完善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间,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重要任务的部署,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五)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把巡察成果与推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标准和干劲,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巡察成果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生态环境治理短板突出”的整改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实”的整改。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对于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部分内容没有开展过理论学习”的整改。

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领域重要讲话和论述以及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及时进行学习。2023年8月份以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理论学习。

(2)针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精神。2023年8月份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4次。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夯的不够实”的整改。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三带头三亲自”。2023年12月26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2月28日,在党内通报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坚持分析研判,积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建立《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意识形态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紧紧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敏感时期对所主管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处置,不断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能力。

2.关于“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

(1)针对“扬尘污染治理监管有盲区”的整改。

一是科学制定攻坚方案。制定实施《夏津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明确主要目标、责任单位,细化重点工作任务,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全面加强扬尘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持续提高道路湿扫保洁水平,做到“人休车不休,除尘不停歇”。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治理措施,细化扬尘防控措施,高标准建设围挡及喷淋设施。加强物料运输扬尘治理,严防带泥上路。三是抓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FID现场检测和企业自行检测互为补充,推进治污设施提效升级,确保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利用科技手段,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移动源管控。开展柴油货车联合路检路查和集中停放地入户抽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推进移动源污染专项治理,划定县及乡镇区域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高区和一般使用区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和管理。

(2)针对“牵头落实部门联动治理水污染不够主动有力”的整改。

一是积极督促施工方加快完成水生植物补植,尽快正式投入运行。目前,湿地已实现正常运行。二是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3年,六五河范窑闸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优良水质,较2022年明显改善。青年河李楼闸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IV类;北马庄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V类,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V类管控要求。三是我局积极对接县住建局,联合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系统整改任务。自2023年5月底以来,污泥处理系统稳定正常运行。

(3)针对“生态环境应急基础设施配备和防范工作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建立应急监测设备台账,对于缺配的27台应急监测设备,截至目前已完成12件设备的配置,预计2025年底前配置到位,尽快达到监测能力监测要求,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二是制定《2023年夏津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2023年12月26日,模拟“夏津县全民健身中心南侧、锦纺街穿城北水系桥下管网生活污水溢流,造成青年河李楼闸断面COD、氨氮指标异常”场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够用心用力,维护公正透明法治环境有欠缺”的整改。

(1)针对“落实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政策有偏差”的整改。

一是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已将不符合标准的相关企业移出“正面清单”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待省厅系统开放调整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二是激励企业自我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守法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主动控制排放量,争取申请加入“正面清单”。

(2)针对“机械执法、简单执法损害企业利益”的整改。

一是通过学习《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严格进行处罚裁量,避免过度或不足的处罚。二是强化帮扶指导,引导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助推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保障当事人权利,在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全面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听取当事人的解释和申辩意见,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和合法。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核、案卷评查、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3)针对“指导服务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规范生产做的不足。主动创新服务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的整改。

一是改进政策宣传方式。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政策文件的宣传方面提高工作成效,主动上门帮扶,让服务对象对有关规定入脑入心,将上级政策全面准确传达到位。二是积极开展上门宣传。对照省厅出台的文件,梳理辖区内涉含VOCs原辅料生产企业,“一对一”进行政策宣传。让服务对象详细了解政策规定,确保有关政策传达到位。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帮扶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对生产所用含VOCs原辅料进行全面排查,指导企业有序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4)针对“环保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企业的接受度不高”的整改。

一是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污染防治等内容多种形式宣传。向企业发放了《环保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百问百答》《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等宣传资料。二是向违法企业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违法企业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共同奏响“处罚、指导、修复”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三部曲”。三是在宣传环保法律和法规时引用一些真实生动的案例,讲述不守法和环保意识淡薄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提高企业的关注度和接受度。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敷衍应付,执行落实打折扣”的整改。

严抓管党治党,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由党组书记最后审核把关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出勤率,达不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不召开。各党小组组长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效果,对每人提出的批评意见要有辣味,原则上不少于2条。

(2)针对“‘第一种形态’运用虚浮不实”的整改。

严格按规定和具体责任要求运用“第一种形态”,坚决杜绝运用虚浮不实的情况发生。涉及运用“第一种形态”,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审核,报请局党组会审同意后实施。

(3)针对“廉政谈话开展有漏项”的整改。

2023年10月30日—31日、2024年1月8日,分别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2024年度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中层及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局内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漏补缺,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

(4)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管理不善致文件丢失”的整改。

加强发文管理,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拟发文稿亲自把关,局办公室对拟发文稿格式、内容再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发文质量,规范文号登记。经梳理排查,目前文号登记齐全,文件规范归档。

2.关于“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审核把关存在风险漏洞”的整改。

(1)针对“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整改。

加强财务人员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才引进,在2024年的公务员招考中,专业要求增加了会计专业。

(2)针对“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

一是积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定期检查催化燃烧设施,掌握企业洽谈动向,帮助企业解决分歧,推进企业尽快复产。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资金申报管理相关要求,所有资金项目申请前严格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凡是论证不过关的一律不予申报。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对环境效益发挥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三是制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流程,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3.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噪音、养殖污染问题被动应付”的整改。

一是噪音方面。针对学校周边、居民区易产生噪音的区域,采取现场检查和发送高考期间噪音宣传单,减少噪音污染。监测站每年对夏津城区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每年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对发现噪声超标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和工业企业噪声源,督促其采取关闭门窗、加装减震垫、以及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等方式隔音降噪。二是养殖污染方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联合验收方案,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督导,确保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三)关于“基层党建有短板,党建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的整改

1.关于“局党组‘管大局、保方向、抓落实’领导作用有所欠缺”的整改。

(1)针对“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存在重大缺陷”的整改。

全面排查现有监测仪器设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学习新项目及相关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现有设备充分利用。已取得实验室资质,目前承担大部分境内河流断面监测、全部声环境监测、能力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监测。下一步将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监测能力,逐步压减第三方服务。

(2)针对“综合执法队伍配备不合理影响质效”的整改。

购置执法记录仪12台,做到进入执法现场全过程记录,实施全过程留痕,对每一件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证据进行刻录光盘,附到案卷后备查。对于已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催缴,超过六个月的处罚案件按照规定移交夏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公务员招录行政执法类人员补充年轻干部。

(3)针对“对长期存在的黑臭水体问题失管失察”的整改。

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反馈问题已及时整治完成,沟渠水体环境恢复正常,水体黑臭问题消除。加强沟渠环境长效管护,已督导安排专人加强对沟渠水体环境的日常巡查和管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宣传引导,严禁乱泼乱倒、乱丢乱弃及随意倾倒等破坏环境行为。举一反三,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化、常态化管理。

(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不严格”的整改。

制定“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1月16日,印发《关于印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夏环办字〔2024〕1号),确保集体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组织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各科室(单位)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及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未经局党组会研究决策的,一律不得开展。

2.关于“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整改。

(1)针对“民主生活会走形式”的整改。

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会议方案,会前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主题教育二组联络员初审通过后报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进行二审,审核通过后召开会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有“辣味”。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的整改。

严格执行会议制度,规范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

(3)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的整改。

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对照检查材料审核。

3.关于“基层党建压力传导不足”的整改。

(1)针对“开展党员活动敷衍走过场”的整改。

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党员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未参会党员写请假条说明理由,并由支部书记签字。

(2)针对“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度不够高”的整改。

组织活动和业务充分结合,以党建促进业务。组织党员下企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成党建品牌创建;完善档案,全力推进本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积极向上级党委申报过硬党支部。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的整改。

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每月对考勤开展汇总统计检查并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管理,新招录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岗位需求,明确资质条件,并通过人力资源机构发布招聘公告,按程序录用人员。

(四)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

1.关于“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整改。

(1)针对“虚报整改成绩”的整改。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

(2)针对“2021年4月失去检测资质的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整改。

2023年10月18日,夏津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关于“没有举一反三抓长效”的整改。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根本担负起牵头抓总、协调调度职责。生态委办公室持续加大对各个专委会的调度力度,每月调度各专委会工作成效,形成工作报告108份,推动专委会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每月将市对县考核情况向各专委推送,对落后指标督促相关专委会及相关单位研究分析原因加强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立足实际,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进步的重要契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3360200;邮政信箱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河津西街536号;电子邮箱xjhbj2016@dz.shandong.cn

 

中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党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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