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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十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德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4-07-0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底至7月底,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围绕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0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反馈意见我们照单全收、全部认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以此次巡察反馈为契机,着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上来,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单位、县市区分局整改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整改事项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四)强化成果运用。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推动全局整体工作作风转变。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读书班工作部署,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等列为读书班必学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党员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分享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实现在职党员干部全覆盖,增加学习成效,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2023年11月30日,在全市机关第二党建责任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调研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2)针对学习重点有偏差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将近年来党组会未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领域重要讲话和论述列入“第一议题”,分批进行补学。

二是对各县市区分局印发《关于立即规范党组会会议的通知》,对“第一议题”制度进行统一规范,使学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统筹推进意识形态研判等相关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按照《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细化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2.关于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力,重点任务推进有弱项问题。

(1)针对“蓝天保卫战”打的不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整改。

一是在工业企业方面。强化工业企业减排,以国家、省监督帮扶反馈问题为重点,加强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二是在扬尘管控方面。以降尘量考核奖惩为抓手,压实各级各部门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好施工工地“六个100%”管控要求。利用“微站+走航”等技术手段,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对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扬尘防控做好重点监管。

三是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好储罐、收集装置、处理装置等关键环节问题排查和整改。

四是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加大空气质量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启动重污染应急;修订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强化重污染应急期间监督检查。

五是在考核方面。加强考核问效,持续落实空气质量月度通报机制,每月对县市区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对空气质量指标持续落后的县市区,采取提醒、预警、约谈等形式,压实整改责任。

(2)针对治理“碧水”持续用力不足的问题,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德城区深入开展排污口动态排查,严防违法排污问题的发生。

二是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环境分局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将湿地管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目前庆云县、齐河县、宁津县、陵城区、临邑县、禹城市、德城区12处人工湿地已将湿地管护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三是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问题设施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设施开展全面摸排自查。目前有关问题污水站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是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强对断面水质的监管,落实巡河监测制度,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积极与水利、住建、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3)针对守护“净土”缺乏实招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开展2023年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印发2023年《德州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德环委办字〔2023〕13号),全市开展自查,对省厅交办的信访问题全部进行现场核实,对存在问题的点位督促整改。

二是持续开展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2023年3月21日,印发《全市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德环委办字〔2023〕5号)。2023年对我市12个县市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对危废错报漏报、虚报瞒报进行专项检查,指导企业如实填报危废管理信息,避免再发生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等问题。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及汽修行业危废管理,举一反三,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评估,对我市汽车4S店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不断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3.关于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有短板,监管韧劲有待提升问题。

(1)针对中心城区环境治理有差距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市级执法力量向中心城区执法工作倾斜,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信访、重点案件的督办查办力度。

二是制定《2024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培训方案》,“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等灵活方式开展线上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的本领,提升办案效率、质量。

(2)针对监测能力亟待提升的问题,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整改。

一是采取人员回岗、优先安排新进人员等方式,补充县级监控中心实验室分析、现场监测和采样、在线监控等关键岗位力量。

二是德州监测中心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以提升县级监测监控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监测技能培训。

三是以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核为载体,组织开展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巩固提升胜任岗位业务的实际能力。

四是提升监测能力。截至2023年11月,市级监控中心和10个县级监控中心已全部取得省级CMA资质。

五是加强监控中心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单位人员结构、工作需要以及岗位空缺情况,统筹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优化专业条件设置,切实提升监测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3)针对对监测企业监管“失之于宽”的问题,主要以下1个方面整改。

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权在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座谈会,就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监管机制。1月份,制定印发了全市2024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发现监测数据质量突出问题线索,开展延伸检查核实,属于排污企业违法违规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置,属于监测机构责任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置。

(4)针对安全底线筑得不牢的问题,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整改。

一是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开展辐射培训。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辐射应急演练,2023年11月30日,在新飞达蓝孚辐照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2023年12月13日,在陵城区人民医院举办医院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是联合卫健部门全面摸排核技术利用单位底数,并督促相关县市区分局对辖区内涉核医疗机构和企业进行现场排查,辐射精准化安全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强化放射源在线监控,每天对监控平台进行巡检,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反馈有关分局及时处置,确保放射源在线监控正常运行,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5)针对重点单位监管不足的问题,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整改。

一是按照“全面培训、全面核查、全面提升”总体部署,开展排污许可质量和执行情况全面检查。对企业自查、县级核查、市级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排污许可问题,建立核查工作台账,推进排污许可证质量全面提升。

二是针对发现的重点排污单位的问题,制作《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说明》,由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后反馈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排污许可证申领现场审查工作,接到市级排污许可证申报信息审核通知后,将涉及企业清单及相关材料转发至相关县市区分局执法大队,相关分局执法大队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或书面审核,将审核意见、现场照片(重点为废水、废气排污口规范设置情况)、现场填写手机APP检查记录表打印签字版扫描报送支队,支队审核后报至总量办。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服务企业有短板问题。

(1)针对规划环评助推产业发展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规划实施时间较长的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按期完成整改。下一步,持续做好《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宣贯工作,督导各园区管理机构落实规划环评主体责任。

二是对全市各类园区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清单,将依法批准设立的46家合规园区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截止目前46家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工作。

(2)针对污染物总量储备措施不足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全力做好要素保障。2023年,全市共计办理建设项目总量确认事项735项,合计保障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替代量二氧化硫131.76吨/年、氮氧化物492.44吨/年、烟粉尘543.10吨/年、挥发性有机物224.86吨/年,建设项目总量指标需求均得到有效保障。

(3)针对行政许可划转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整改。

一是行政许可划转工作。2019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将4个市级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其余指导目录外行政许可事项不再进行划转。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沟通,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

二是排污许可电子证照工作。已按照德州市大数据局要求,开展排污许可电子证照模板制作、数据录入、电子签章申领等工作,并按规定更新频率按时完成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电子证照规范制发。

三是行政许可“一窗通办”工作。与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订《德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授权委托书》,将行政许可事项在内的1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一窗受理”和“一窗发证”。下一步将继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有业务系统的实现网上办理;无业务系统的,相关材料采取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送达,做到“材料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针对首席政府服务官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线上线下”服务企业能力。加大首席政府服务官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企业知晓率,提高线上服务沟通质量,及时在微信群内推送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惠企助企政策。对非咨询类企业诉求,按照时限要求迅速响应、快速办理。积极收集企业诉求,及时通过“一网通管、一办到底”平台协助解决企业诉求,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创新“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开展形式。针对不同企业类型,主动上门开展法律法规与政策服务指导,每季度赴一个县市区开展一次市级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5.关于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不到位,统筹构建“大环保”力度欠缺问题。

(1)针对推动生态委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我市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已形成关于理顺生态环境体制机制的有关情况报告,对提升县级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运作水平、理顺县级生态环境机构体制机制等事宜提出意见建议,已报主管部门。

二是2023年11月15日,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组进驻德州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督察,在此期间,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全面梳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针对扬尘、工业源、移动源、油品等开展驻点帮扶和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针对牵头推进“四减四增”力度不足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加强日常调度,督促宁津县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支持,积极鼓励有关企业搬迁入园,发挥共享园区的环境效益。宁津县推进家具产业“智”造升级,加快打造以家具绿动能共享园区为载体的智能制造基地。

二是按照《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水利局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强化部门联合,抓好污染监管治理。年初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安排及科室职责分工,将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农业面源、黑臭水体等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治理。

(3)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迟缓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序开展。向各分局印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二批),督促各分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4)针对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加强与税务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2023年11月16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关于商请提供企业环保信息的函》,向其提供了2021年以来排污单位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为环境保护税精准高效征收提供数据支撑。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起“清单+台账+落实”的工作闭环。

二是及时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查摆多发频发情况,警示全系统干部职工。

(2)针对“鱼骨图”制作不用心,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要求各科室、单位、两区分局围绕重大工程、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深挖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事项一律纳入涉及科室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鱼骨图”。同时对局机关廉政风险“鱼骨图”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是印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央、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内部管理规程(修订版)》要求各业务科室在制定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时,资金分配方案应依据省级指标文件中的资金分配要求,以项目法、因素法进行分配。明确资金分配审批报送流程,确保资金分配科学、规范。

(3)针对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够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召开党组扩大会、主题党日,传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治。下一步,将持续突出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结合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以案明纪,促进干部引以为戒。

(4)针对机关纪委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加强对机关纪委建设的统筹谋划,酝酿形成关于配备机关纪委书记的请示报告,尽快报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

(5)针对举报奖励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已起草制定《德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按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程序进行了制定印发。

2.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利用第三方转嫁责任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印发《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超范围购买第三方服务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局2020-2023年已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审核。编制《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内控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确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依法规范实施。

二是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评选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按程序上报。

(2)针对设备购而不用,闲置浪费问题突出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监测与执法仪器设备清单和加强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系统内现有监测和执法仪器设备,摸清设备仪器底数,分类建立台账。2023年全市10个县级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全部完成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扩项)工作,基本覆盖了水、气、噪声等日常高频次监测项目。

(3)针对信息化平台繁多,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对系统内自建且未运行或未发挥作用的平台开展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逐个推动解决措施,确保后续发挥作用。同时明确,今后自建各类平台前,应开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对建设必要性不大的,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确实需新建的,应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充分论证后方可实施。

3.关于内控制度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车辆管理有短板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组织相关人员对《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德州市公务活动租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进行系统学习,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继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信息化管理,严格租车审批程序,从严控制租车范围和数量,不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租用车辆。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依据《德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局内严重损坏或无法修复的资产按照报废流程交由公务舱处置。制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印发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组织全局各有关科室(单位)对资产开展清查,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资产管理,切实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3)针对内部审计制度未执行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制定并印发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开展的范围,明确了各相关科室的工作总职责和义务。

4.关于招投标监管不力,项目问题高发问题。

(1)针对项目整体管理混乱的问题,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整改。

一是严把项目立项管理。出台《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全局涉及自身能力建设、大宗物品采购项目以及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一律需由业务科室将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意见和项目预算情况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出台《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全流程管控,明确各相关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责,从采购公告、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的时限和程序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实施全程监管。严格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类型,采购项目从采购参数提出到采购任务实施,经过项目业务科室提报、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等多重审核把关,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

四是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依法合规。提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根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规范监管招标代理机构,在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避免使用单一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重视采购项目验收,要求项目验收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执行验收管理办法,依据采购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等进行验收,确保采购项目“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

(2)针对项目后续监管不力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要求各县市区分局联合当地卫健部门对主要卫生机构进行摸排、检查,要求卫生机构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消毒设施。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检查,未发现问题。

二是针对上级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及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入库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分配的合规性。

(3)针对专项资金统筹运用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入库项目申报,增加储备库项目储备,将符合入库要求、成熟度高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下一步按照分配原则,将资金及时分配到项目中,使其尽快发挥环境效益。

5.关于作风建设存有差距问题。

(1)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整改。

一是结合“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尤其是面对蓝天保卫战重大任务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同心协力,围绕“冬防”攻坚,充分运用走航监测、在线数据分析等方式,梳理查找问题,以整改促提升。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分局全体在职职工开展全面自查。

三是严格发文管理,发文科室单位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拟发文稿亲自把关审签,市局办公室对拟发文稿格式、内容再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发文质量,规范文号登记。

(2)针对调查研究流于形式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省、市确定的调研重点和省厅调研方案,明确调研主题,坚持领导带头和专家参与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坚持“研以致用”,确保调研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用好正反面案例,完善创新举措清单。为加强综合分析和深度研究,抓好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根据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结合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课题,确定正面和反面案例,进行复盘剖析,举一反三,把问题研究得更深更透,对策提得更准更实。

(三)关于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

1.关于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1)针对争先进位劲头不够足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努力推进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方面: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方面:印发《关于组织项目预储备清单修改完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预储备的通知》,并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工作座谈会,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审核。

二是根据2023年工作情况,结合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既定目标,经认真分析研判,科学确定2024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推进措施确保顺利完成。

(2)针对对分局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对分局干部队伍人事管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县市区分局40名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完成两个分局主要负责人的调整。加强分局领导班子建设。

二是每年2次听取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将理论学习、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分局的年底考核,不定期督促指导,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提升。

(3)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2个方面整改。

一是及时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沟通,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同时指导县市区分局制定各自的“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集体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各科室、单位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要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未经党组会研究决策的,一律不得开展。

(4)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局党组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建立完善分局主要负责人异地交流任职机制,推动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常态化,提升全系统年轻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担当作为有欠缺问题。

(1)针对“庸懒散”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手续,履行请假程序。

(2)针对压力传导有偏差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加强与主管部门及两区沟通对接,积极争取2024年度用编进人计划,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人员招聘等方式,合理合规补充基层分局人员力量。

(3)针对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能力素养有短板的问题,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整改。

一是补充人员力量。为全系统执法队伍每年安排招录,并鼓励有能力、有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人员学历结构、专业能力。

二是严格进行案卷评查。2023年10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程序的指导意见》,2024年3月印发实施《2024年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案卷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核、案卷评查、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是加强执法培训。制定《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通过“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等灵活方式开展线上培训,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科学化执法、精细化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关于问题整改落实有偏差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整改。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紧紧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逐项分析原因,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逐项抓好整改,确保工作成效。召开党组会,听取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汇报。整改过程中,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对整改问题进行梳理推进。

二是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湿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自2024年3月份开始,我局每月6日前调度人工湿地项目进展情况。较巡察问题反馈时完工率和开工率已有较大提高。

三是对县市区分局的整改方案及时调度,并进行审核把关,一并报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等部门审核,对系统性的问题进行梳理,同步整改。

2.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为推进尚德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建设,督促建设单位明确阶段性和整体完成时限,自开工建设以来,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进行沟通汇报。2023年8月底,天衢新区尚德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整改完成,2023年10月初,与之关联的7件信访已销号。

(2)针对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华能德州电厂强化灰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该灰场对粉煤灰进行了全面覆盖并定期洒水。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治污责任常态化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3)针对群众诉求回应不及时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严格执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访舆情执法联动工作程序》和《信访举报查处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强化信访责任分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不及时、调查不全面、答复不属实等情况作出相应扣分或追责问责,解决群众关切问题。

3.针对落实整改敷衍应付的问题,主要从以下1个方面整改。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资产清算、土地划转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实现机关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促共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学习形式,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引领,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对党绝对忠诚,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

(二)加强党的建设。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作风锤炼,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生态环境系统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提高履职能力。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实践。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监管,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5018136、0534-2687967;电子邮箱dzhbjgdw@dz.shandong.cn、xczgzb@dz.shandong.cn

 

中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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